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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西大教〔2019〕32号)

关于印发《广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西大教〔201932号)

2019091710:36


校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大学  

2019912


广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2019年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bwin体育官方app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五有领军型人才,bwin体育官方app继续推行主辅修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自己感兴趣的辅修专业,强化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为进一步规范辅修专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专业

第一条 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一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修读另一专业相关课程的学习方式。

第二条 学院可根据师资及其他教学条件设置相应的辅修专业,并制定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做好教学计划设置和课程建设规划,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辅修专业的修读条件

第三条 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为bwin体育官方app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四条 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不得重复申请。

第五条 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三、辅修专业的工作程序

第六条 每学年第2学期第10周前,各学院将辅修专业的专业名称、教学计划(开课计划)、接收名额、报名条件和遴选办法等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做好开课准备。

第七条 教务处在每学年第2学期第12周前向学生公布本学年开设的辅修专业招生信息,并组织学生报名修读。

第八条 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经学籍所在的主修学院和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由教务处核准,教务处将审核初选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后,获得修读资格。

第九条 经审核录取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交费。

四、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学组织

第十条 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统称辅修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定包含全部专业核心课和主要实践环节以及必要的专业基础课在内的相应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经学校核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辅修专业培养计划需满足以下条件:辅修专业90%的学门核心、学类核心课程与主修专业相一致,辅修专业的专业核心、专业限定选修课程须与主修专业课程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 辅修专业的课程教学、规格及考试要求等与相应主修专业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 辅修专业的教学形式,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

1.独立开班。辅修专业的学习在学期内及寒暑假进行,学期内上课时间安排在晚上、双休日。申请修读人数超过25人的,可独立开班。

2.不独立开班。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学习穿插到相应本科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中。申请修读人数不超过25人的,不可独立开班。

3.半独立开班。以独立开班方式为主,部分课程的学习穿插到相应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中。申请修读人数超过25人的,可允许半独立开班。

五、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第十四条 辅修专业的教学组织、日常管理由辅修学院负责,并指定专人或委派班主任负责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通过其他形式的学习,确实掌握了某门课程的知识并达到专业教学要求,可在开学后两周内提出免修申请,并提交学习笔记、作业练习、完成实验的依据、课程领域学习的成果、从业经历等依据材料,经任课老师和所属专业负责人审核、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同意、教务处审批后,由开课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闭卷笔试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认定达到教学要求,完成选课后按考核结果记录成绩并获得相应课程学分。考核合格获准免修的课程仍需按正常要求选课和办理相关手续,由任课教师依据考核评定的成绩进行记载。学生在校期间一门课程只允许申请免修一次。重修课程不能申请免修。

第十六条 修读期间,若辅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在上课、实践教学环节或考试时间的安排上有冲突,学生应优先保证主修专业的学习和考试。因时间冲突未修读的课程内容,学生可通过自学等方式补上;若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在考前向辅修学院提交书面缓考申请,参加缓考。

第十七条 学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免听相应课程的部分或全部学时:学习成绩优秀、自学能力强、累计加权平均学分绩点达3.03.54.0(对应加权平均成绩分别为8085、或90分)及以上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并出具证明,每学期可按规定分别申请123门所选课程免听;重修课程与初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应申请重修课程冲突学时免听;辅修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时,原则上在后续学期修读辅修课程,情况特殊的应当申请辅修课程冲突学时免听;转专业或转学的学生在原专业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因转入专业课程教学要求更高而补修相同名称课程的可以申请免听;按规定不能免听或免做的课程之外,重修课程的考核成绩已达55分及以上,重修该门课程时可以申请免听;参与学校组织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经派出单位证实,确因学期起止交错冲突而影响部分在校学习时间的可以申请免听。

第十八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体育课(高水平运动员和退伍军人学生除外)、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军训课(退伍军人学生除外)、劳动课、各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含各类课程实习、金工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等)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原则上不能免修、免听或免做。免修、重修、免听等相关要求均须按照《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修读、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选课修读的课程中,凡已经选修过,但没有参加考核或因各种原因考核成绩未达及格要求,没有取得学分,必须在后续学习中选课缴费重修。重修可随同单独设班的下一年级的辅修专业同一课程听课考核,也可随相同的主修专业同一课程听课考核。

第二十条 辅修专业需重修课程的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该课程上课,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开课学院批准,采取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自学的方式进行,但必须参加实践教学环节,未完成实践教学环节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六、辅修专业的学籍与成绩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到辅修学院注册。

第二十二条 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学籍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辅修学院负责相关的教学计划安排和成绩管理,待学生修业完毕,由辅修学院出具《广西大学辅修成绩单》一式2份,经教务处验印后,1份在学生毕业时放进学生学籍档案,1份由教务处存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期间,每学期有两门及两门以上主修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暂停其辅修专业的学习资格,待主修专业不及格课程考核通过后再申请继续修读。

第二十四条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课程成绩优劣不影响主修专业的学籍管理,但在考核时违反纪律,则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应完成辅修专业课程修读。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专业学习同时终止。

七、辅修专业的证书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主修专业毕业时尚未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与学分,或学生中途终止辅修专业学习,学校提供辅修成绩单;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资格的前提下,修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计划且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由广西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相关学位。

第二十七条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未能修满辅修专业学分者,其辅修所取得的学分可作为主修专业通识选修课学分记载,但原则上只可替代同类课程学分。

八、辅修专业的收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应专业的学分标准收取。

九、其它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辅修专业招生时开始实施。原《广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管理办法(20124月修订)》(西大教字〔201224号)待适用学生标准学制结束后自行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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